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但是一般情况下的企业,自己不会选择编制报告书和报告表,一般都会委托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这种预案区别于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卫生等其他应急预案,以便于企业执行和管理。
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高能耗、高物耗、重污染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生产的建议,减少能源消耗、材料消耗和废物产生。选择技术上可行、成本效益高、环境友好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整个生产过程要求使用无毒、低毒的原材料和无污染、污染少的工业生产工艺和设备;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过程都需要从产品原材料的选择到使用后的处理和处置。减少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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